并非人人都读懂了毛姆月亮与六便士中译

《月亮与六便士》可能是世界上最畅销的小说之一。它讲述的故事读者们耳熟能详:证券经纪人查尔斯,事业有成,家庭和谐。但为了追求内绘画梦想,突然抛妻别子,弃家出走。他在异国饱受肉体和精神的煎熬。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,主人公离开文明世界,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。他同当地一位姑娘结婚生子,成功创作出一系列惊世杰作。就在此时,他又遭受了绝症和双目失明的打击。他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。但在逝世之前,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。

这样一个故事早已成为经典,以至于每当人们提到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就会想起这本书。毛姆还在其中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、个性与天才的关系、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引人深思的问题。

年,毛姆的作品进入公版状态。此后的几年里,《月亮与六便士》出现了一波井喷式的再版风潮。光是可供清晰查询的译本已多达几十种。但这样一本经典小说,它的翻译质量却也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,甚至有错译、漏译。这也再次印证了,翻译是一件精益求精的事情,更是需要下狠功夫去钻研的学问。

如何看待经典小说中的普遍误读?公版书的出版真的如想象中那么好做吗?本文作者以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为例,与读者讨论这些问题。文中列出的翻译问题相当具体而细致,深入到文本内部,当然作者的考量未必全而完美,请读者权且当作一次难得的翻译切磋与讨论。

撰文|任贤

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中译本知多少

去年年末窗前落叶纷纷的时节,窗内的我也在为某种纷纷如落叶的状况而忙碌:校改《月亮与六便士》的新译本书稿。不单是我,译者和一位热心的朋友也参与其中。古语云校书如扫落叶,旋扫旋生,当时看来实是应景之喻。公版书不用买版权,印象中毛姆也似乎是雅俗共赏人人读得懂的作家,想来做起来会省力一些。但事实再次证明,要把一本书做好就不可能省力。当下非公版书领域版权竞争激烈,很多时候国外的选题尚未出版,中文翻译版权就已经开始竞价过程了。而公版书呢,版本竞争的激烈从一本书的几十甚至上百的版本数目便可见一斑。

《月亮与六便士》的一些经典常见译本(有些译本译为《月亮和六便士》)。

年毛姆的作品进入公版状态,此后的几年里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便成了拥有中译本数量最多的一本外国文学经典。我去豆瓣查询时,才不无尴尬和惊讶地发现此书的译本已多达几十种(可能还不止)。定稿以后,我对一些版本在单品页上摘录的选读章节进行了比对。

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:虽然译本数量众多,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翻译质量不尽如人意的重复建设,几乎所有译本都存在明显的误译和语句逻辑不通问题,有些还错得如出一辙。看来,毛姆也并非人人都读懂了的。单就误译问题而言,在我大略浏览过其网店节选部分的这些译本中,并未出现一个可称上佳的译本。

毛姆(中)。

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一些普遍误读商榷

由于多数译本在网店单品页上摘录的选读内容都是第一章,那么我就主要以第一章为例,来对现存译本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翻译问题进行陈列和解析。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第一段中的一部分,这一部分里存在三个普遍被误读的节点。

(1)

Tomymindthemostinterestingthinginartisthepersonalityoftheartist;andifthatissingular,Iamwillingtoexcuseathousandfaults.IsupposeVelasquezwasabetterpainterthanElGreco,butcustomstalesonesadmirationforhim:theCretan,sensualandtragic,proffersthemysteryofhissoullikeastandingsacrifice.Theartist,painter,poet,ormusician,byhisdecoration,sublimeorbeautiful,satisfiestheaestheticsense;butthatisakintothesexualinstinct,andsharesitsbarbarity:helaysbeforeyoualsothegreatergiftofhimself.

在我看来,艺术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艺术家的个性,若艺术家个性足够独特,那么作品即便有一千个缺点也可以被原谅。委拉斯凯兹的绘画才能或许在埃尔·格列柯之上,但是循规蹈矩败坏了人们对他的崇拜:那个生性放荡、命运多舛的克里特人却将自己灵魂的隐秘作为活的祭品,奉献出来。艺术家们,画家、诗人或音乐家,以自己崇高或美丽的作品装饰生活,满足大家的审美意识;但当他将一份更妙的礼物——他自己——也摆在你面前时,那就近似于满足性本能了,两者一样残暴。

在几乎所有的译本中,这一小段里的第一句都被理解成:只要艺术家个性足够独特,艺术家有一千个缺点也可以被原谅。这里普遍的错误在于没有理清句子的层次,把art和artist混为一谈。我们把整个句子补全就会更好理解:Tomymindthemostinterestingthinginartisthepersonalityoftheartist;andifthatissingular,Iamwillingtoexcuseathousandfaults(inart).整个句子所谈论对象的限定语是inart。Art在英文中可以指艺术之抽象概念,也可以指艺术作品的集合,但并不像在中文里“艺术”一词一样,可以泛化到,或者说可以具体到,去指艺术家(artist)。所以在这里原文的意思是说,只要艺术作品中显示出来的艺术家的个性足够独特,那么他愿意原谅艺术作品的一千个缺点。

高更自画像。

第二个普遍错误的节点是:butthatisakintothesexualinstinct,andsharesitsbarbarity:helaysbeforeyoualsothegreatergiftofhimself。这里很多人都没有理解清楚复杂的句子结构,因此衍生了五花八门的奇怪处理。这里的theaestheticsense和thesexualinstinct构成对应关系。艺术家们以自己的创作,一种装饰性行为,来装饰生活或世界,满足自己和他人的审美意识,但是当他将自己的灵魂隐秘也袒露在作品之中时,那就像是通过画作将自己也陈列在大家面前,以满足自己和他人的性本能,其行为冲击力大到凶残的程度了。

第三个普遍误读的节点是:likeastandingsacrifice。Standing在英语里有“持久的”含义,但standing也可以是stand的现在分词,意为“站立着的”,引申为“活的”。艺术作品本身就是持久的,如果standing取“持久的”之义,就是重复而无意义的表达了。祭品(sacrifice)通常都是被宰杀了的动物,就像那些艺术家本人的个性被扼杀了的艺术作品,而那些袒露着艺术家灵魂隐秘的艺术作品,相对来说就像是奉上了一份活的祭品。因此,此处standing应为“站立的、活的”之义。

第一章临近末尾的一段话也是很容易被误读之处。

(2)

Itisnotstrange,then,thatthosewhowroteofhimshouldhaveekedouttheirscantyrecollectionswithalivelyfancy,anditisevidentthattherewasenoughinthelittlethatwasknownofhimtogiveopportunitytotheromanticscribe;therewasmuchinhislifewhichwasstrangeandterrible,inhischaractersomethingoutrageous,andinhisfatenotalittlethatwaspathetic.

因此,也难怪那些写他的人用生动的想象来弥补他们稀疏的记忆。他生活中多得是奇怪、可怕的事情,他性格里不乏离经叛道的成分,他的命运也足够悲惨。显然,对于他的不多了解也使得他们足以对他进行浪漫的描述。

一些译本把这一段理解成:这些人因为对他了解不多,而进行胡编乱造,在这些人笔下,他的生活就变得古怪而可怕……这显然与原文的意思是有出入的。

第一章中的原文附注中也有一个普遍被遗漏的细节是值得注意的。

(3)

sincemyfriend,Mr.EdwardLeggatt,anablewriteraswellasanadmirablepainter,hasexhaustivelydiscussedCharlesStricklandsworkinalittlebook.

AModernArtist:NotesontheWorkofCharlesStrickland,byEdwardLeggatt,A.R.H.A.MartinSecker,.

我的朋友爱德华·莱格特既善写作,又工绘画,他写了一本小书,里面详尽地谈论了查尔斯·斯特里克兰德的作品。

原文注:《一位现代艺术家:查尔斯·斯特里克兰德作品评注》,爱尔兰皇家学院院士爱德华·莱格特著,马丁·塞科尔出版社,。

这里的A.R.H.A.是AssociateoftheRoyalHibernianAcademy的缩写,意为爱尔兰皇家学院院士,毛姆编造一个如此身份的人物,是想通过这一细节来强调这部作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。这个原文注中的简写名词在很多译本中也都被直接省略了。

高更代表作《我们从哪里来,往哪里去?》。

我们再来看看第一章之外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几个普遍误读之处。第四章中有一处:

(4)

Shegivesluncheon-parties.Youveonlygottoroaralittle,andshellaskyou.

“她是办午餐会的。你轻微吼叫一声,她就会邀请你的。”

注:被仰慕者追逐的名人在英文里被称作lion(狮子),所以“轻微吼叫一声”意即你要表明自己是lion。

此处我也是琢磨了好久都不太能理解roar的意思,后来请教了上文提到的那位朋友才豁然开朗:斯特里克兰德夫人喜欢追逐文学名人,不定期地在家里举办茶会、午餐会,邀请名作家们前往。原文中多处提到literarylion这个习语,但非英语母语的译者就不太容易做到迅捷的联想。我们的译本采用了直译并附上注释对习语加以说明的方式。

同样是第四章:

(5)

MissWaterford,tornbetweentheaestheticismofherearlyyouth,whensheusedtogotopartiesinsagegreen,holdingadaffodil,andtheflippancyofhermatureryears,whichtendedtohighheelsandParisfrocks,woreanewhat.

沃特福德小姐早年参加聚会时常常身着灰绿色衣服,手持一朵黄水仙,更成熟的她则偏好高跟鞋和巴黎风长裙,现在,年轻时的唯美风格和成熟后的佻达风格正在她身上互撕,她还戴了一顶新帽子。

这一句因为句子本身比较长,有些译者没搞明白什么意思,乱译一气;有些虽然读懂了,中文能力却不足以让他们把意思表达到位,会漏掉一层意思。

第二十一章中的一段对话里也有一处比较有意思的例子:

(6)

Letmetellyou.Iimaginethatformonthsthematterne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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